屏边县“五严把五关”选拔任用干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10 22:33:31 点击率:9
严把双重考察关。在确定考察对象后,由考察组从严对考察人选所填《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书》涉及的家庭财产情况、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子女经商从业情况等进行查实、甄别,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情况的,一律取消考察人选资格。同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廉政履职效能测评,对考察对象满意率在60%以下的,一律终止考察程序。
严把双重公示关。由考察对象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滥用职权、不吃拿卡要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价,填写《领导干部廉政履职效能考察自评公示表》,在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在干部任前公示中,建立电话、信访、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把拟任用人选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关注重点,及时受理和处理有关举报和反映问题,对查实的一律取消任用资格。
严把双重谈话关。出台《屏边县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将任前廉政谈话作为县管领导干部任职的必经程序。经公示无影响任用情形的拟任用人选,在正式任职前先由组织部门按照程序进行组织谈话,再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廉政谈话,切实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严把廉政承诺关。每名新提拔的干部在任职前,均要签订《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承诺书》,就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拒收钱财、抵制跑官要官、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等向组织作出承诺,并自觉接受党组织、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严把廉政台账关。及时将干部推荐、考察、讨论、任职等环节所形成的各项材料,特别是廉政履职效能综合考察材料、廉洁自律情况征求意见函、廉政谈话记录、廉政承诺书等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形成个人廉政档案,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同步建立廉政台账,使之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