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十个着力”开展组织人事纪律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01 18:48:06 点击率:52
近日,屏边县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了《深入开展“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着力开展“违规任用干部”专项整治。强化对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规定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对违反“十个严禁”、“五个一律”规定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延伸至实职副科以上干部,对拟提拔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开展重点核查,防止出现违规破格提拔干部、任人唯亲、借竞争性选拔变相违规用人等问题。
着力开展“跑官要官”专项整治。健全完善举报反映预警及查处机制、自律与他律双重约束机制,强化显规则、遏制潜规则,让干部任用在阳光下运行。对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的严格进行责任倒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着力开展“跑风漏气” 专项整治。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保密规定和要求,让“跑风漏气”问题的工作举措人人皆知,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强化保密制度的严密性,从制度防范上筑牢“跑风漏气”的堤埂。同时,加大督查惩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着力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整治。凡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单位,未消化前不得新配备干部,建立并严格执行审核把关制度,对各单位因军转安置、机构改革、换届等特殊情况确需超配干部的,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联合审核把关;通过鼓励提前退休、交流任职、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等方式逐步消化现存超职数配备干部;对仍然违规超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着力开展“干部档案造假”专项整治。仔细核查考察人选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档案信息是否准确、前后记载是否一致、填写是否规范、认定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任职程序;健全干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干部档案管用流程,完善相关追究制度。
着力开展“裸官”清理专项整治。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着力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兼职”清理专项整治。在前期清理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出现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或拒不执行清理规范整改要求的,严肃处理。同时,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扎紧口袋,坚决杜绝“反弹”现象。
着力开展“天价”培训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坚决按照标准核拨培训费。认真执行干部培训报告制度,凡县委管理的干部参加非组织部门组织的脱产三天以上的培训,必须报县委组织部审批,确保“两个严禁”落到实处,杜绝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
着力开展“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对已清理出的人员,加大资金追缴力度,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和工资对应的动态信息数据库,定期更新机关事业人员信息,对“吃空饷”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着力开展“拉票贿选”专项整治。健全完善“12380”综合举报受理平台,构建信访、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的举报网络体系,进一步拓宽举报信息渠道,对有拉票贿选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