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五个统筹”推进“合作股份”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31 21:03:15 点击率:20
在开展强基惠农“合作股份”试点工作中,屏边县将此项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新途径、新思路作了探索,加强对强基惠农“合作股份”工作的统筹力度,因地制宜,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形成工作合力。
统筹力量,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扶贫办、县工商局等8家试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明确由组织部一名副部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组织二科科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同时,全县8个试点责任单位也及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络员,专门负责抓好此项工作的联络、落实工作推进情况和材料收集整理、典型经验的提炼报送等工作,为确保工作正常运转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统筹情况,深入摸底,科学选点。为使全县试点村选得准、选得实,屏边县于4月11日召开全县“合作股份”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对试点工作专题进行研究部署,充分整合了组织部、农科局、财政局、发改局、林业局、水务局、扶贫办、工商局等部门以及驻村指导员、常务书记、大学生村官的力量,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结合全县农村党员创业致富先锋工程、村级“明白人、带头人”培养工作,先后多次深入到全县80个村(社区)和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企业中走访调研、听取意见,充分掌握各村(社区)的基本情况与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坚持平等自愿与组织引导相结合,按照挂钩联系点优先的原则,选择了8个基础较好,发展前景相对较好的具备“合作股份”运作潜力的行政村作为试点村(其中:种植业6个,养殖业1个,工业1个),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统筹建议,分类指导,制定方案。充分考虑试点村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地域和候条件等差异、经济发展水平各不相同的实际,注重因地制宜,征求地方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指导,各部门结合各自试点村的实际情况,深入到点上,会同乡、村两级干部充分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项目名称、合作方式、合作股份来源、运转方式等进行了细化安排,为工作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自5月份以来,根据州委组织部返回的完善建议,结合各试点村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工作实施方案,全县8个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大方向已基本确定。
统筹方式,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为确保试点工作有效推进,县委组织部牵头于7月11日召开强基惠农“合作股份”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充分听取各责任单位、各试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明确试点工作要紧紧围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总体要求,以强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重点,工作中充分整合资源,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稳步推开,不搞“一刀切”。一是运行方式不搞“一刀切”,能简单操作就简单操作,能运转起来就先运转起来;二是选择试点村不搞“一刀切”,凡是有一定产业基础、村“两委”班子有一定战斗力和积极性的村都大胆试点;三是合作对象不搞“一刀切”,在选择合作对象时充分考虑地域差异、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和当地村民收入情况;四是股本来源渠道不搞“一刀切”,在盘活资金项目、整合资源资产、引进企业、人才等方面发挥作用,注意做好群众工作,调动专业合作社(企业)、群众参与“合作股份”的积极性,推动强基惠农“合作股份”试点工作有效开展。
统筹推进,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在工作中,注重分级负责和工作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进度。各责任单位在抓好各自试点工作的同时,按照同下“一盘棋”的思路,加强相互协作,共同推动试点工作齐头并进。一是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连同其他7家部门分头抓好试点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落户到村、县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管理、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履行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服务和监管职责、县林业局负责在林产业发展上给予指导和支持、县水务局负责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县扶贫办负责充分整合利用扶贫开发的项目资金、县工商局负责对集体经济实体的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等提供相关服务,共同推动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合作股份”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以乡镇、村为主体,两级党组织“一把手”具体负责,试点村所属的乡镇党委书记具体负责本乡镇的试点工作,不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督促;试点村党组织书记是本村试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主动加强与试点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三是充分发挥常务书记、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大学生村官作用,帮助推动“合作股份”试点工作,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解决村级党组织“无钱办事”困局,逐步提高农村党组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