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林业局采取“宣、教、惩”三大措施做好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22 09:30:14 点击率:98
为促进生态自然和谐发展,屏边县林业局采取“宣、教、惩”措施,认真做好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
一是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资源的宣传力度。为了增加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深入村寨对村民进行宣传,街天在各路口进行传讲解,向群众发放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单,全面增加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目前,今年已深入村寨宣传21次,街天宣传讲解13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二是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资源的教育力度。为了减少人们对野生动、植物的破坏,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多次到餐馆、野生动植物黑市收购点,对一些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其违法性。5月10日,新现乡林业站站长杜顺能同志在下乡途中发现一农户在路边交易一条眼镜王蛇,他立即阻止了对眼镜王蛇交易,并对该农户进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教育该农户主动将眼镜王蛇,交给了我们的林业工作人员。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经过精心饲养和观察后,该眼镜王蛇身体状况良好,适宜放生。近日,由森林公安局的民警、林业局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将这条眼镜王蛇放归大自然。
三是加大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的惩处力度。林业局只要发现有对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破坏的行为,就给予严厉打击惩处,从根本上杜绝各种对野生动、植物伤害的行为。目前,通过大量的宣传教育,在全县范围内没有大的破坏行为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