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多措并举提高信访案件初查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8-28 09:41:51 点击率:18
屏边纪委监察局从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手,紧紧围绕“关注民生,解决问题,稳定群众”的工作格局,不断拓宽信访渠道,建立排查制度,强化直查快办和反馈制度,促进信访举报件办理的规范化,提升信访案件初查工作。
搭建信访平台,畅通群众信访投诉渠道。在屏边县电视台、《今日屏边》等报刊媒体公告网上信访投诉举报邮箱、信箱、电话,搭建县、乡镇、村、组“四级联动”平台,在县、乡镇设“群众诉求中心”,在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群众诉求接待室”,在村委会(社区)、村小组设“说事室”,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举报平台,促进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广大群众干部可通过投诉举报邮箱、信箱、电话等方式反映情况。县纪委监察局将按程序处理解决信访举报问题并认真受理、分析、采纳搜集到的意见建议。对信访举报信息进行及时处理,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保密制度,保护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整合办案力量,建立健全信访排查机制 。为防止线索流失,提高信访案件初查工作,屏边县建立了违纪线索排查机制,在确定信访初查了解排查中,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类作为重点初查了解对象。同时,进一步整合办案力量,充分发挥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执纪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和协作配合制度的落实力度。
强化署名信访举报,及时反馈初查结果。充分发挥署名信访直查快办职能作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不断强化制度措施,署名信访举报件,一律列为密件管理,专人保管并负责办理;做到严格保密,专人负责。严格保护举报人的权益,及时制定详实初查调查方案,认真组织初查调查工作,加大查处力度,对于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复杂案件、历史遗留典型案件,做到认真研究分析,精心筛选线索,立足准确判断问题,及时查清了结;署名举报的信访件,按要求对调查结果进行电话或当面反馈,实现署实名举报反馈“无盲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及重复访越级访的信访问题必须反馈,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