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食药监局四举措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29 10:28:42 点击率:50
自中共中央下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来,县食药监局上下联动、多措并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率,确保学习活动落到实处。在3月12日开展的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专题会上,县食药监局对深入学习贯彻学习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作了再次部署。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在总结和谋划工作的时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早打招呼、早敲警钟,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忧患意识、节俭意识、廉洁意识,牢固树立法纪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努力做到干部清正、班子清廉、政治清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取信于民。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做好群众工作,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党员领导干部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想法设法帮助挂钩帮扶的西沙村委会的部分困难户。要认真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做到机关工作重心下移,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严防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在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基础上,我局研究制定了《屏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切实做到以下“九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二是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三是严禁借“人情”名义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是严禁私设“小金库”、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违反财务制度和规范津补贴等有关规定乱发钱物;五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向监管相对人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六是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组织活动;七是严禁以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八是严禁领导干部自驾公车、公车私用或利用职权向监管相对人借用车辆;九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组织一次党员干部廉政纪律专题学习,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干部既要带头执行中央、省、县各级纪委的有关规定,又要抓好干部的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局作风办要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单位出现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