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政府将严惩影响市容环境行为罚款最高达3万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28 12:35:48 点击率:18
日前,屏边县人民政府发出通告,决定自2013年5月20日起,对县城区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进行大面积清理整治。
通告共对城市文明行为、乱搭乱建、损坏公共设施、非法排污、饲养宠物、车辆停放等19项内容行为作了详细规定及罚款金额介定。其中,对擅自占用和危害市政公用设施并严重损坏、向城区河道和城市景观水体排放倾倒剧毒废液废渣两种行为处罚最为严重,情节严重的将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通告在当地电视台每天滚动播出,并设立了举报电话:3226129。屏边电视台、屏边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将根据市民举报,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不良行为适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