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三早”措施抓好转作风、守纪律、树形象机关作风建设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25 17:00:01 点击率:20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转作风我、守纪律、树形象”作风建设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屏边县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结合本县实际,在贯彻落实县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做得“三早”。
一是围绕目标早谋划。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一把手”,其它县处级领导为成员的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围绕“美丽苗乡.森林屏边”建设计划,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转作风、守纪律、树形象”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包括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目标、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为整个主题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立足实际早部署。于10月17日早上午召开了十二届县委第23次常委会议,会议研究部署屏边县“转作风、守纪律、树形象”作风建设活动,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会议还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云南省委十项规定、云南省纪委监察厅九个严禁、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和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讲话精神,并将学习内容打印成小册子,人手一份,时刻学习,让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是抢抓时间早行动。十二届县委第23次常委会议红束后,有县处级领导的单位、部门也纷纷召开各种会议研究部署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目前已进入学习贯彻阶段,各单位、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方式认真学习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严格执行《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