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三坚持三规范”抓实党代表提案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10 11:01:50 点击率:25
石屏县坚持把党代表提案办理作为教育实践活动中“解一批难题,办一批实事”的具体任务,不断规范提案的提出、交办和督办,确保党代表提案工作出实效。
坚持听民意,规范提案提出。采取召开民情恳谈会、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以及设置群众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提案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提案拟办过程存在的“案由不清楚、建议不明确、格式不规范”问题,县、乡两级党代表联络办在党代会召开前组织各代表团(代表小组)联络员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明确提案的提出方式和基本要求,加强引导,提高提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乡镇年会制试行以来,全县各乡镇累计提出意见建议78件,立案71件,立案率达91%,提案立案率明显提高。
坚持严把关,规范提案交办。采取集中交办的方式,明确提案办理工作的原则、程序、时限、要求和责任,各承办单位将提案办理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需要解决“五个一批”问题范畴,并具体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承担提案办理,并及时上报进展和落实解决情况。2014年来,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县委党代会常任制办公室已将县十三届三次党代会期间收到的并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同意的23件提案,落实给19个具体承办单位办理。
坚持抓落实,规范提案督办。县常任办会同县委督查室,组成党代表提案办理督查组,采取实地考察、专题检查、公布进度等方式进行“全程督办”,全面了解掌握提案办理的进程和结果。对办理程序不够规范的,及时纠正;对临近期限尚未办结的,抓紧办理;对积压代表提案或相互推诿、敷衍塞责、贻误工作、打击报复的,分别给予责令检查、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做到件件有督办,件件有落实。目前,代表提案已答复办理4件,其余提案将在6月底前完成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