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严明换届工作组织人事纪律的“十严禁”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3 17:01:44 点击率:343
为进一步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确保县级党委换届顺利进行,省委提出必须坚持做到“十个严禁”,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一是严禁采取打电话、发短信、请客、送礼等方式拉票。二是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搞串联、做工作。三是严禁私自散发各种宣传材料,赠送纪念品。四是严禁以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的名义,搞拉帮结伙。五是严禁送钱、送物和各类有价证券,搞贿选活动。六是严禁收受他人贿赂、参加有拉票意图的吃请。七是严禁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八是严禁传播小道消息,编造谣言,或通过信件、传单、短信、网络等方式,诋毁中伤他人。九是严禁以威胁恐吓、弄虚作假等手段,妨碍、侵犯代表、委员的民主权利。十是严禁封官许愿,突击提拔、调整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