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领导干部要为民造福
作者:高合元 发布时间:2011-05-20 17:29:05 点击率:91
领导干部要为民造福
目前全省正在开展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是省委针对“十二五”开局之年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最终都要体现在为民造福上。
一、为民造福使命光荣
领导干部为民造福,不仅是一个重大的思想认识问题,也是领导干部最根本的价值取向。
第一,为民造福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建国以后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党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于民。党90年来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奋斗史,就是为民造福的辉煌史。胡锦涛同志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丰富了党的根本宗旨的内涵,鲜明地提出了当代共产党人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的神圣使命。
第二,为民造福是党员干部的重要职责。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天职就是为民办事,当“官”就要当为民造福的“好官”。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杨善洲等许多先进模范人物,之所以让人民群众久久难以忘怀,就是因为他们把人民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为了造福于民而奉献出了全部精力甚至宝贵的生命。
第三,为民造福是广大群众的利益所在。幸福美好生活始终是广大群众的向往和追求,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就是以人为本、为民造福。作为领导干部,如果心中没有为民造福的民本意识,不把为民造福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就会失去民心,失去执政基础,甚至丧失政权。
二、为民造福任务艰巨
“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所确定的奋斗目标,都是人民意愿的集中体现,都是领导干部为民造福的重要任务。一要让群众收入有新的增长。通过增加就业岗位、发展优势产业、扩大劳务输出等多种办法,努力增加群众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切实提高群众收入水平。二要让群众生活条件有新的改善。通过加强水、电、路、气、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心城市、县城、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提高城镇化率,为人民群众提供功能完善、生态优美、规范有序的生活环境。三要让群众生活质量有新的提高。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要让群众文明素质有新的增强。通过积极发展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等社会各项事业,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从更高层次上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五要让群众安全感有新的提升。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调处化解各类人民内部矛盾,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六要让群众民主权利有新的保障。通过加强普法教育,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保障群众民主权利,让群众生活得更有尊严。
三、为民造福重在落实
为民造福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贵在务实,重在落实。领导干部要适应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顺应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进一步提高能力素质,扎扎实实地把为民造福落到实处。
一要有深厚的感情。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当有感恩之心、知足之心。要切实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要有过硬的本领。要提高执行政策的能力。善于把党的政策和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用足用活政策,不折不扣落实政策。要提高抢抓机遇的能力。抓住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的机遇,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内需的机遇,抓住国家用于民生的开支将占到中央财政总支出的2/3左右和全省将新增财力的80%用于改善民生的机遇,为老百姓办更多更好的事情。要提高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善于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按照市场需求发展致富产业。要提高管理社会的能力。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积极化解各种复杂矛盾,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依法处理政务和经济事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要有科学的方法。一是善于抓重点,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处理好主与次、重与轻、急与缓、难与易等的关系,抓住要害,重点突破,从而带动全局,整体推进。二是善于抓典型,善于发现身边的典型,培养典型,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善于抓协调,探索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缩短与群众的距离,调动保护好群众积极性,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办好利民惠民之事。
四要有务实的作风。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和权力观,放下架子,沉下身子,主动到群众中去,真正搞清楚群众盼什么、要什么。对群众关心的上学、就业、医疗、住房等热点难点问题,都要一项一项地解决,一件一件地落实。对一时办不了的,要解释清楚,取得群众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