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第一时间学习贯彻新版《干部任用条例》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20 10:15:18 点击率:47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于1月15日正式颁布实施。石屏县通过组织学习、扩大宣传、调查研究、落实要求等形式,第一时间学习贯彻新版《干部任用条例》。
一是及时“学”抓业务。石屏县委组织部通过原文学、对照学、系统学抓好业务跟进。于1月17日及时将新版《干部任用条例》原文印发到干部职工手中,并要求各科室迅速组织原文学习领会,及时理解其中的新举措、新突破、新要求;要求干部科、干部监督教育科等业务科室,认真开展新旧版本对照学,并筹备召开业务培训会,对全县40名聘任的干部考察(核)员进行专题学习、系统学习,全面提高全县党务干部业务水平。
二是及时“宣”聚合力。通过发送手机报、开设网上专区、QQ群共享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学习宣传和深入领会新版《干部任用条例》。要求领导干部熟悉和带头遵守《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和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和自觉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在全县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和舆论氛围。
三是及时“研”理思路。石屏县委组织部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围绕新版《干部任用条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标准条件、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等方面的新改变,组织组工干部全面研究梳理《中共石屏县委关于规范县委书记用人行为办法(试行)》、《石屏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石屏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石屏县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石屏县属科级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石屏县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查找问题,发现不足,为理清干部选用新思路,推动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基础。
四是及时“推”促工作。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把学习新版《干部任用条例》和推动当前正在进行的“部门、乡镇综合目标考核”、“美丽家园建设工作考核”等工作有机结合,与谋划今年的重点工作相结合,认真思考,加强调研,及时对不适宜的干部考核考察标准进行修改和充实完善,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选人用人机制和导向,进一步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