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实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承诺制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24 16:35:46 点击率:28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石屏县制定出台了《石屏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承诺制度(试行)》,突出县管科级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切实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监督,严防“车轮上的腐败”。
《制度》要求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每年书面向社会公开承诺“五个决不”,即:决不公车私驾、决不公车私用、绝不带车履新、决不私车公养、决不奢侈乱报。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县委监察局备案,作为检查和考核的依据;一份在科级领导所在部门张贴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一份自己保存,让干部以承诺为镜开展自检自查。
目前,全县共签订《石屏县科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承诺书》458份,所有实职科级领导干部都按规定要求签订了承诺书,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了违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