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把好“三关”抓实党代表提案提议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31 16:06:50 点击率:33
元阳县在推进党代会常任制工作中,探索制定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把好党代表提案提议的提出、办理及督办等程序和关口,促进了党代表提案提议工作的落实。
一、把好提案提议提出关。一是在党代会召开前,全县十七个党代表团分别组织代表就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推进及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基层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活动,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在党代会召开期间,成立提案提议审查委员会,确定专人在大会提案提议提交截止时间前,接待、受理和审查党代表提出的提案提议,确保提案提议都按规定的格式要求,有书面的案由、案据和解决建议。三是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县委党代会常任制办公室对代表提案提议认真梳理,分类统计,详细登记,做到不漏登一件。据统计,元阳县第十一届党代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案提议159件,其中党的建设类有24件,经济建设类有104件,社会事业类有24件,综合类有7件。
二、把好提案提议办理关。一是抓交办方案。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 县委党代会常任制办公室拟定提案提议交办方案并征求各主办单位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交办方案,召开提案提议交办会议,进行集中交办,签订提案提议办理责任书。二是抓办理程序。办理前,主办单位采取电话、走访等方式与党代表沟通,认真分析研究提案提议的内容,弄清党代表提案提议实质;办理中,通过定期邀请提案提议代表座谈、视察等途径,主办单位与代表面对面交流,通报提案提议办理进展,听取意见建议,正式答复党代表前,答复意见要报县委党代会常任制办公室预审,预审通过后,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发;在办理后,县委党代会常任制办公室统一召开提案提议办理反馈会,听取党代表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对不满意的或没有办好的重新办理,直到党代表满意或理解为止。
三、把好提案提议督办关。一是明确责任。建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挂帅,责任科室具体承办”的责任机制和主办单位牵头抓、协办单位配合抓的工作制度,保障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明确时间。严格规定提案提议办理工作的各个时间节点,要求主办单位在接到提案提议10天内提出办理意见,3个月内办结,最迟在6个月内将办理结果以书面答复给代表,凡超过1年未办结的,主办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并继续办理,直到代表满意。三是明确目标。建立县级领导跟踪督办提案提议机制,采取工作指导、跟踪督办、电话督办和通报督办等形式,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年终结合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提案提议办理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将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纳入各主办单位提案提议办理工作的评价指标,对办理提案提议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提案办理不力、办理质量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分别追究承办单位领导和承办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