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梯田保护将有法可依
作者:红河日报 发布时间:2011-10-08 16:08:36 点击率:41
《条例》听证会的举行,标志着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立法工作进入新的阶段,哈尼梯田保护将有法可依。在此之前,州政府曾于2001年10月制定颁布了《红河哈尼梯田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8月,又通过《红河哈尼梯田保护办法》。两个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哈尼梯田的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和依据,对保护核心区梯田文化景观和生态环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随着保护区内生产生活状况的快速变化,梯田遗产保护利用形势的新发展,哈尼梯田的管理范围、内容、要求都发生了变化。原有的办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2011年2月,红河州十届人大代表提出了加快哈尼梯田立法保护的建议,州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列入2011年工作要点,正式启动《条例》的立法工作。
即将出台的《条例》突出了红河哈尼梯田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工作,哈尼梯田的开发利用以及对哈尼梯田、森林、水利灌溉、民族村寨等的管理保护,涉及千家万户赖以生存的土地、食物、房屋建筑、水源水利、森林资源、民族文化等要素,为使《条例》定性、定位准确,管理行为规范,保护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使哈尼梯田文化得以更好地开发利用,州人民政府决定在作出该《条例》决策前,举行听证会,充分广泛地听取各级人民政府、公民、法人和社会相关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当天,来自社会各届的25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对《条例》规定的相关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条例》将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送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