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多举措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22 20:56:03 点击率:141
元阳县始终把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资源开发、培养、选拔工作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有力促进了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使少数民族干部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健全制度,使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县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制定下发了《中共元阳县委、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编制了《元阳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使民族干部培养工作有章可行,有据可依,进一步推进了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二、完善措施,不断加大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工作力度。一是成立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组织部、人事局、劳动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集中研究人才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措施,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形成了左右协同的工作合力。二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培养、选拔规划,建立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工作长效机制,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不因领导成员调整而削弱或中断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三是建立少数民族干部推荐制度,由县民族事务局与组织人事部门配合,每年向县委推荐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到各级各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同时,采取特殊优惠政策,对我县人口较少,干部成长缓慢的苗、瑶、壮等少数民族,在培养、选拔上采取特殊优惠政策。招考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时,按照“一办法一条例”的规定,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划定比例招收,解决少数民族干部入口难的问题。
三、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一是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干部教育阵地作用,对县直各部门及各乡镇少数民族干部采取“派出去学”、“请进来教”、“走出去看”等方法进行理论政策培训。2004年以来共培训6530人,其中乡土人才1534人,专业技术人员2380,党政机关干部2576人,少数民族干部3565人,占培训总数的54.6%。二是采取下派挂职,外派锻炼,轮岗培训等办法,培养了一批政治强,业务精,素质好的少数民族干部。近年来,先后在上海、昆明、个旧、建水等先进地区挂职锻炼的少数民族干部为114人。同时,对素质高、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少数民族干部下派基层锻炼。
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我县结合省、州有关要求,草拟了《2009年-2020年全县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把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全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加以重点规划,结合多层次民主推荐、宽领域干部考察等方式,注重把那些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选上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重点培养,切实抓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目前,全县科级后备干部279人,其中少数民族后备干部196人,占全县科级后备干部总数的70.2%。
五、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通晓民族语言的汉族干部工作。我县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通晓民族语言的汉族干部。通过开展活动、相互交流、互相学习等方式,使各级干部达到汉族与各少数民族齐通的标准,从而加快民族工作步伐。目前,全县副科级以上妇女干部共有73人,其中少数民族妇女干部52人,占总数的71.2%;副科级以上党外干部49人,其中少数民族党外干部30人,占总数的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