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突出“五公开”竞争选拔26名年轻领导干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20 10:04:19 点击率:150
为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红河州突出“五公开”,采取竞争性选拔方式公开选拔26名年轻领导干部。
一、公开竞选公告。将《红河州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公告》于
二、公开选拔范围。进一步扩大竞争性选拔的范围和力度,一是将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派驻云南省小龙潭监狱检察室主任、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政治处主任等2名副处级职位扩大到全州范围内竞争性选拔,具体选拔范围为:全州乡镇(含)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中央、省驻州单位)、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公务员、事业干部、企业经营管理和社会组织人员。二是将共青团开远市委书记职位扩大到全国范围内竞争选拔,泸西县旅游局副局长、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绿春县教育局副局长等5职位扩大到全省范围内竞争选拔,共青团蒙自市委副书记、蒙自市卫生局副局长等2职位扩大到全州范围内竞争选拔。其余16个职位在本县(市)内竞争选拔。
三、公开报名条件。报名人员除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报考副处级领导干部须现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或担任正科级职务不满1年,但担任正科、副科级职务累计满4年;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须担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或担任科员职务满4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不满1年,但担任副科级、科员职务累计满4年;报考副科级职位的,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除怒族、阿昌族、独龙族等部分少数民族外,全部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工龄。另外,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工作的人员及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也可参与报考相应职位。
四、公开选拔程序。这次竞选共分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笔试、体验、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和任用等6个环节,全程将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和信息,全面公开选拔各个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切实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一是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必须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二是进入笔试、面试、考察人员的比例分别不低于8:1、5:1和3:1,确保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三是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面试成绩当场向各参考人员进行公布,确保竞选的公平性。四是将进入面试人员、组织考察后该职位人选的排名、州委确定的拟任人选,在拟任人选所在单位和主要新闻媒体上同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五、公开纪律要求。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由纪检、监察部门对竞争性选拔实行全程监督。对在竞争性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上级组织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受理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在竞争性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