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以“四化”为抓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2-16 10:10:15 点击率:131
元阳县通过深入基层调研、访谈、问计,紧扣干部群众所想、所需、所盼,以“四化”为抓手,进行了系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拓宽渠道,干部提名“民主化”。为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元阳县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力改进干部提名方式,通过会议推荐、单位推荐、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把干部的初选权交给了群众,最大限度地让符合条件的干部进入组织视野。通过“三推”提名,为符合条件的人创造了平等参与的机会,从源头上克服了“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可能带来的亲疏有别、视野狭窄等现象,一些原本在组织视野之外的优秀干部被推荐出来,使干部有了干好工作的内在动力,实现了组织号召、工作需要和个人职业追求的有机统一。
公平竞争,干部选拔“公开化”。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元阳县努力营造“凭实绩竞争、有德才者胜”的竞争环境。制定和完善《元阳县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实施意见》、《元阳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等制度,坚持“阳光作业”,切实做到“八公开”,即:选拔职位公开、选拔条件公开、报名过程公开、资格审查公开、笔试结果公开、面试结果公开、考察人选公开、拟任人选公开,将竞争全过程置于群众面前,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先后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水利局副局长等6名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进行公开选拔,并推行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对县公安局3个正科级岗位、18个副科级岗位实行公开竞争上岗,使“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得出用得上。
探索创新,干部考评“科学化”。元阳县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改革试点为契机,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办法,努力实现由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的转变。积极推行“立体三测法”及“末位淘汰制”,即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对测评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全县测评对象之间进行相互测评、县处级领导干部对全县测评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县委根据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落后的乡镇党政正职和县属部门党政正职,按《元阳县关于干部谈话诫勉工作的暂行规定》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进入诫勉谈话的,按《元阳县关于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进行适当调整。
注重培养,干部锻炼“常态化”。根据干部的专业修养和个性特点来合理确定培养方向,通过选派到农村基层一线、重点工作一线、综合管理部门、信访维稳部门培养锻炼,提升干部队伍基层工作的能力、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提高组织、决策、管理和领导水平。以“四炼”的培养方式,共选派挂职干部65名,后备干部47名到发达地区学习锻炼;下派14名县级部门干部到乡镇挂职,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选派14名村干部到建水县挂职锻炼,着力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干部队伍,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