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组工干部“十严禁”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4 15:17:19 点击率:376
一、严禁听信、散布、传播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违背的评论、小道消息;
二、严禁违规复制或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和有关载体,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
三、严禁“跑风漏气”,泄露未经批准对外公开的信息;
四、严禁“封官许愿”,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联系和引见有关人员;
五、严禁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违规干预下级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六、严禁滥交友、追求享乐、贪图钱色,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七、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
八、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亲友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特殊照顾或私利;
九、严禁收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十、严禁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等亲属负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