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出台县管专家管理办法为人才发展助力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24 22:09:38 点击率:108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元阳县出台《县管专家评选和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优秀人才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突出科学人才观内涵。在县管专家管理中搭建起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在县管专家评选类别上,涵盖科研、工农业生产、教育、卫生等全社会各个领域,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凡在县辖区范围内的各类人才均可参加选拔,充分体现科学人才内涵。
坚持好中选优原则,突出选拔过程阳光透明。县管专家选拔采取“单位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定期申报、集中评议审批”的办法进行。县委组织部选聘县内外权威专家,组成当年“县管专家资格评审专家组”,对推荐初步人选进行资格评审,初步确定人选,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初步审定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审批后按程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元阳县县管专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颁发《元阳县县管专家证书》。
坚持优胜劣汰原则,突出全出竞进选拔机制。对县管专家实行周期动态管理,在3年一评的基础上,引入“全出竞进”的竞争选拔机制。“全出竞进”,即县管专家在3年管理期满后,全部取消县管专家称号,但可参与下一轮的县管专家评选。如在3年内没有新业绩、新贡献,将在新一轮评选中被淘汰,不再享受“县管专家”相应待遇。
坚持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突出激励约束机制。县管专家享有每年2000元的专家津贴及健康检查、学习等权利。建立县领导联系县管专家制度,每位领导联系1-2名专家,每年主动与所联系专家沟通交流至少4次,关心和帮助专家。同时,设置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包括承担课题、领军作用、专题讲座、政策咨询以及参加公益性活动等内容,使县管专家享受的待遇与应承担的义务对等。县委组织部每年对县管专家进行一次履职情况考核,对于工作实绩突出者进行表彰奖励,对于不合格者,取消“县管专家”资格及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