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成立名医名师工作室吹响“人才强县”战略冲锋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8/2/22 15:36:59 点击率:0
近日,大姚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县人民医院普外科医师白俊超等3位同志为“大姚县首届名医”、授予大姚一中高中年级英语学科高级教师黄鹏等3位同志为“大姚县首届名师”,并成立了工作室,为全县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吹响了冲锋号。
大姚县名医、名师工作室是分别以名医、名师姓名命名的医疗、教育科研机构。名师、名医由卫计和教育两个主管局分别在全县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在岗临床诊疗医务工作者和全县中小学在岗专任教师中,按照单位择优推荐、个人如实申报、专家组初审、在县级媒体公示和组织投票、专家组综合评议、领导小组讨论等程序组织评选,每一批评选名师、名医各3名,任期为3年,实行动态管理。凡被授予名医、名师称号的,由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荣誉证书,设置以名医、名师姓名命名、由3—5名成员组成的工作室,由相关单位提供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县财政为每个工作室届期内开展科研工作提供10万元专项经费。当选的名医、名师每月享受财政500元的工作津贴,工作室成员每人每月享受财政300元工作津贴。
为确保名医、名师工作室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大姚县出台了《大姚县名医名师工作室设置管理办法》,明确了工作室的职责、权利、考核管理和激励措施。要求名医、名师工作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钻研政策理论,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发挥“全县未来名师名医的孵化基地、教育教学和医疗服务的示范基地、科研成果的发源地”作用,同时名医、名师也享有政府补助、奖励、扶持、优先参与学习交流培训、优先使用科研资源和先进设备、对科研成果享有自主权利等权利。卫计、教育两个主管局与名医、名师工作室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工作室实行目标管理和考核,考核按照年度和任期分别进行,考核合格优先获得下一批名医、名师评选及工作室设置资格,年度或任期考核不合格及工作中出现违反职业道德、受到党政纪处分、工作业绩不明显、调离、辞职等情形的,撤销其称号,停止相关待遇;年终考核为优秀的工作室,分别对名医、名师给予5000元奖励、对工作室成员给予3000元奖励;届期内三年均考核为合格以上的名医、名师在县城购买自住商品房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需在县城租房居住的,房租由县财政解决。
大姚县名医、名师工作室的成立,在全县营造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为广大教师和医务人员的专业成长和素养提升搭建平台,推进全县教育、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发掘培养一批优秀本土人才,打响“教育名县”品牌,巩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成果,有效助推了全县的人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