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措施”让在职党员到村(社区)报到 走“形”更走“心”
作者:凤屯镇:宿玲玲 发布时间:2019/11/1 18:50:20 点击率:106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关于结合专项整治开展“问题起底、党员服务、群众满意”工作中提出要求:在职党员要到所属单位驻区基层党组织和居住地村(社区)党组织报到,接受教育、监督、管理,主动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但是,大部分在职党员并未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站位不高、落实不力,报到工作流于形式。为确保主题教育收到预期效果,要在制度、思想、活动上下功夫,让广大在职党员发自内心地接受这项工作、主动开展这项工作并享受这项工作,让报到工作真正走“形”更走“心”。
在制度上给在职党员关上“约束笼”,动员在职党员自觉完成村(社区)报到。建立和完善“八小时之外”党员教育管理体系,在职党员要本着“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无私奉献在农村(社区)”的原则,主动按照工作要求完成规定动作。由所在单位和村(社区)党组织双向联系,强化在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从制度上约束住党员的思想和行为,进一步督促在职党员干部在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思想上给在职党员上好“松紧弦”,动员在职党员自觉接受村(社区)管理。在职党员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发动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引导和动员在职党员积极参与、支持共驻共建,自觉接受所在单位和居住地村(社区)的共同管理。同时,将本单位在职党员到村(社区)报到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之中作为年终奖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督促在职党员提高思想认识。
在活动上给在职党员提供“健身机”,动员在职党员主动融入村(社区)管理。丰富村(社区)党组织教育活动载体,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利用“八小时”以外和节假日等业余时间投身到村(社区)开展环境整治、治安防范、便民服务、帮困助残、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让在职党员有更多时间来做有意义的事情、得到更多的锻炼,从而远离不良嗜好。在职党员在村(社区)党组织管理期间,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六带头”、主动开展“六个一”活动。通过丰富的村(社区)党组织活动,让在职党员充分体会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带来的幸福感和满足感,从而正向激励在职党员主动融入到村(社区)管理之中。(凤屯镇 宿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