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 完善公务员“选育管用”工作机制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23 9:59:09 点击率:2
武定县 完善公务员“选育管用”工作机制
武定县2021年7月被中组部列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监测点”,以此为契机,武定县通过创新建立“青苗”人才库、探索“回炉锤炼”等举措,不断完善“选、育、管、用”工作机制,推动公务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能力素质不断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实施“青苗计划”建好人才“蓄水池”
高桥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干部小张是一名退伍军人,虽然学历不高,但他热爱农村、懂农业技术。经武定县委组织部和高桥镇党委考察后,将他纳入“青苗计划”人才库重点培养。经过高桥镇党委书记“一对一”培养、安排参与“双提升”行动和产业园建设等,小张不断成长进步。如今,他不仅积累了很多农业农村工作经验,还通过在职学习获得了本科文凭。
近年来,武定县采用“领导署名推荐+组织推荐+择优比选+确定人选+管理使用”的方法,选苗纳入“青苗”人才库,并对人才库中的优秀年轻公务员进行集中培训、实践锻炼。在这一过程中,武定县建立了“青苗”人才成长档案,对纳入“青苗”人才库的公务员实施阶段性成长评估,掌握“青苗”人才性格气质、熟悉领域、能力特长,并综合分析研判,为选拔任用提供参考。
“我们重视青年公务员的培养,已形成选苗、育苗、管苗、用苗的全链条培养机制。”武定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以来,武定县共有260余名优秀年轻公务员被纳入“青苗”人才库进行跟踪培养,从中先后选派100多人到急难险重岗位实践锻炼。如今,武定县公务员队伍年龄、学历实现“一降一升”,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用好考核“指挥棒”推动干部能上能下
考核是公务员工作业绩的评判手段,如何用好考核“指挥棒”,武定县把主要功夫下在平时。
在武定县人民法院办公楼电梯口,一块电子屏幕上轮番播放全院工作人员的“三亮三定”(即亮岗位定职责、亮目标定计划、亮进度定优劣)目标任务清单、平时考核结果等信息。“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平时考核结果亮出来,让大家对自己的工作情况心里有数。”武定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把成绩亮出来,把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好,武定县人民法院的实践是该县探索实施“345”工作法的具体体现。“345”工作法是指“三亮三定”、四级评议、五个挂钩。武定县将考核对象根据工作性质、岗位职责等分为3类,每季度开展一次“三亮三定”,按照“个人自评+干部群众评价+领导评鉴+集体评议”的程序进行全面测评,将考核评价结果与公务员选拔任用、评先推优、职级晋升、岗位调整、绩效奖金挂钩。
对于屡次考核不合格、“为官不为”的公务员,武定县探索实行下派机关公务员到乡镇“回炉”锤炼机制。被确定“回炉”锤炼的公务员经县委组织部谈话后,下派到艰苦边远乡镇工作。“回炉”锤炼期间,其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同步转移到乡镇,由乡镇党委进行日常考核管理,县委组织部建立“回炉”台账,全程跟踪管理。乡镇党委根据“回炉”公务员的情况,“一人一策”制订“回炉”锤炼计划,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管理和培养帮带,帮助"回炉"锤炼对象整改转化。
“‘回炉锤炼’机制的实施,打破了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不到年龄不能下,不犯错误下不了’的惯性思维,树立了‘无功便是过,平庸便是错’的观念,推动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武定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
来源:《云岭先锋》2024年第10期 记者 曾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