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理解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6/10/8 8:54:19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体会议上提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这一重要论述直面问题、切中时弊。我们要运用辩证思维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战略部署,理清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工作思路,正确理解这其中包含的四种辩证关系。
局部与全面
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在于“全领域”。党的建设方法和途径多样,有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党建活动,有深入基层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加强党员干部“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等等。党的建设作为一项伟大工程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是一个历史性和时代性课题。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一再表明,党的建设仅仅局部的、某一个层次的、某一个方面的开展,都是不可能取得显著成效的。党的建设作为一个整体,其内容是相互联系的不能分割的有机整体,只有整体谋划、整体设计、整体推进、整体评价党的建设,党的建设才能取得更大的成效。可以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思想建设为先导,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反腐肃贪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正风肃纪为重点,党的建设涉及方方面面。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始终围绕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反腐倡廉五大建设,做到全领域推进,全领域延伸。思想建设方面,要重点抓理想信念建设,为基层党员干部补钙壮骨,解决部分基层干部信仰缺失、信念不牢的问题;在作风建设方面,重点抓好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把作风建设牢牢抓好,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在组织建设方面,全面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使党组织的活动正常起来,严肃起来,提升党组织工作的覆盖率;在制度建设上,重点抓纪律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增强基层干部的纪律意识,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好习惯,进而形成良好制度意识,让全面从严治党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重点治理基层腐败,出重拳治理百姓身边的腐败,让老百姓切实享受反腐倡廉带来的实际成果,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可以说,从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到强调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再到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都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在基层破除积弊、移风易俗的要求。
少数与全体
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在于“全体人”。“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面向所有的党组织和党员,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差。我们党430多万个党组织、8800多万党员,绝大部分在基层。党的领导干部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骨干力量,是“关键少数”;广大基层党员是我们党的基石所在,是“重要多数”。全面从严治党,既要管住“关键少数”,也要管好“重要多数”,做到上下一起施治,全党一体从严。从实际情况看,党的领导机关的根基在基层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都成长于基层党员队伍。如果只管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管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就会顾此失彼,难以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在工作对象上,要突出管住“少数”与管好“全体”相结合,既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同时又要注意管好全体党员。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党的建设工作主体和对象看,从中央组织到地方组织再到基层组织,党的建设全面展开,党的组织的各个层次、不同主体都齐头并进,体现了广泛的参与性。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紧紧围绕“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这一目标。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调研时指出:“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十分重要,只要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就会很有力量,我们国家就会很有力量,我们人民就会很有力量,党的执政基础就能坚如磐石。”每一名共产党员就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合格,党的组织才坚强有力。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修订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连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对象都是全体党员,出发点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基层,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基础上,今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就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就是着力解决党员不像党员、不在组织、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问题,就是要让他们切实树立和增强党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因此,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农村、城市、高校、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进行集中培训,推动从严治党向“神经末梢”延伸,实现全覆盖。
上级与基层
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在于“全层级”。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终贯彻者和具体执行者,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能否顺利推进实施。因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基础性、战略性的地位和作用。
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指出:“我们说‘老虎’、‘苍蝇’一起打,有的群众说‘老虎’离得太远,但‘苍蝇’每天扑面。这就告诉我们,必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随着全面改革的深入,一些重大的事关基层公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日益突出,能不能有效化解矛盾、集中民意,能不能有效把党的决策顺利推进,这取决于党的基层组织和群众之间良性关系的构建。当前,基层党组织总体上是坚强的、有战斗力的。但也有一些基层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没有发挥应有的领导核心作用,影响了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实施。只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使基层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把基层党组织真正建成坚强战斗堡垒,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投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不懈推进从严治党,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但同时应该清醒看到,在基层还存在各种侵害群众利益、动摇党的执政之基的现象,各种形式的“软腐败”、“微腐败”、“不作为”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基础,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和目标也是格格不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这些话语重心长、一针见血、振聋发聩,指出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现实意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共性与个性
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在于“全类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涉及农村、社区、机关、高校、企业、事业单位等多个领域,情况复杂、各有特点,不可一概而论。越往基层,情况就越具体,差别就越大,全面从严治党的措施就越不一样。因此,不能一刀切,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的具体情况,各有侧重地实施差异化政策措施,防止“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要找准问题、对症下药,深入分析研究当前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各个击破,探索解决突出问题的有效路径。比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当前普遍存在党组织组建率不高、活动不正常的问题,因此就要注重党组织的覆盖提升。因此,要抓住关键、凸显特色,发挥好归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的重要作用,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增强各领域各阶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各级各类基层党组织都要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延伸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出实招、干实事、创实绩,大胆探索破解基层全面从严治党难题的新路子,杜绝形式主义,研究制定出台农村、社区、机关、高校、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具体措施。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逻辑推进。只有真正做到“全领域”、“全体人”、“全层级”、“全类型”,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战略才会落在实处。
李启斌(作者系昆明市委党校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