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启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11/1 14:17:28
10月28日,德宏州民族团结月活动总结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动员大会在芒市会堂召开。会议总结回顾我州民族团结月活动取得的成绩经验,全面安排部署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动员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凝心聚力,迅速掀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热潮,不断开创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中国梦美丽德宏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王俊强、卫岗、余麻约、番跃平、孔勒干、黄丽云、李志明、杨向宏、侯胜、闫卫国、刘江月等出席会议。
州委书记,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工委书记、管委主任王俊强指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是加快发展步伐、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边境安宁的现实需要,是展示沿边开发开放新成就新形象的重要载体。德宏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上具备了必要的思想基础、物质基础、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创建工作正当其时,势在必行。
王俊强强调,创建示范州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时间紧。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要求,正确处理全局与重点的关系,坚持依靠外力帮扶和激发内生动力“双驱动”,严守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团结稳定“三条底线”,打牢思想、物质、法治、群众四个“基础”,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举措,有力有序推进创建活动,切实以民族团结促进共同进步,以共同进步推动繁荣发展。重点要全力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各族人民一个都不掉队;全力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着力提速全面小康进程;全力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筑牢民族团结根基;全力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的能力,确保社会和谐安定;全力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打牢发展根基。他要求,要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坚持正确的工作方法,强化总结和宣传,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提供坚强保障。
州委副书记、代州长卫岗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州委、州政府制定的《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具体工作落实。要实施民生幸福示范,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提升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医疗卫生条件和服务水平,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和边民保险保障;实施发展动力增强示范,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沿边开发开放;实施民族教育促进示范,改善高中及以下学校办学条件,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发展民族高等教育,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教育;实施民族文化繁荣示范,加快民族文化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开发力度,推进民族文化“双百”工程建设,推动民族文化校园传承,积极发展民族文艺体育,提升民族文化传播能力;实施民族团结创建示范,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促进宗教和谐和顺,培养高素质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完善民族工作服务管理体系,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实施生态环境治理示范,开展生态州创建工作,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示范企业、示范社区、示范乡镇、示范学校、示范寺观教堂、示范军(警)营。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芒市设主会场,各县市及乡镇设分会场。州直和中央、省属驻德宏各单位正科级以上干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在主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