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珠江委到我州督查河长制工作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8/17 11:37:13
本报讯(记者 张智仁)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谢志强一行,在省水利厅巡视员、厅河长制领导小组副组长莫崇海的陪同下,8月15日到我州督导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督查组一行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材料的方式,先后深入瑞丽市姐勒水库、瑞丽江中缅两国界河、芒市大河,仔细查看了河长公示牌、河道、岸线管理等情况,仔细询问河道治理、水质状况、河流沿线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相关情况。
据了解,我州河湖库渠实行州、县、乡、村四级河长制以来,全州河湖库渠做到了全面覆盖,“三江四河”10座中型以上水库和1座州级饮用水水源水库州级河长由州委、州政府领导分别担任,相应河湖段的县市河长由河湖库所在县市党委或政府领导担任,全州共设置各级河长1918个。
谢志强在座谈会上指出,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启动以来,德宏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在下一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中央、省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同步推进各级既定方案落地生根;要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各级河长制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明确考核、奖惩制度;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举措,采用月报、约谈等形式强化良性互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充分考虑“一河一策”的顶层设计,重视配套制度的不断完善,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力推进。
州委常委、副州长闫卫国出席了座谈会。闫卫国表示,我州将全面巩固成果,探索先进经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全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