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水利局关于公布《盈江县河道采砂规划(草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作者:盈江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6/11/1 14:44:32 点击率:0
关于《盈江县河道采砂规划(草案)》的听证报告已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县水利局联系。
联系人:思买玉 联系电话: 0692-8119952
附件:1. [附件: 《盈江县河道采砂规划(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2. [附件: 盈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盈江县河道采砂规划(草案)听证会报告的审查意见》]
《盈江县河道采砂规划》(草案)
听证会听证报告
一、 听证事由
就《盈江县河道采砂规划》(草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㈠、时间: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00
㈡、地点:盈江县水利局四楼会议室
㈢、参加人员
⒈听证主持人
石闷保 县水利局副局长
⒉决策发言人
李文国 县水利局副局长
⒊听证监察人
王根香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杨 琛 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
⒋听证代表
排建华 县人大
方保合 县政协
许 杰 县审计局
李向林 县财政局
张承革 县环保局
赵 磊 县发改局
孙钦宗 县国土资源局
尹培兆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刘 璋 县交通运输局
赵荣玲 县城乡建设和规划局
赵宗伟 县公安局
雷有星 县林业局
陈以兴 盏西镇人民政府
帕安胜 弄璋镇人民政府
朗其生 平原镇人民政府
岳 晓 卡场镇人民政府
郑加勇 昔马镇人民政府
孙姗姗 铜壁乡关人民政府
王继伟 勐弄乡人民政府
王世浩 油松岭乡人民政府
龚实宝 新城乡人民政府
刀汉威 芒章乡人民政府
杨 伟 律师
寸德尧 社会人士
刘兴瑞 社会人士
孟必庆 勐丁村委会
三、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对听证事项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经我局根据记录认真整理,听证代表针对听证事项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如下:
㈠赵宗伟代表:1、河砂由沙和土组成,是重要矿产资源,政府有必要进行管理和监督。非法采砂对生态、防洪、水利工程基础设施造成破坏。但是,砂不采也不行,对大盈江采砂进行合理的规划、科学管理,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使之造福社会。2、整治非法采砂宣传力不够,部分非法采砂户法律意识差,需深入乡镇、村寨进行法律、法规宣传。3、此次整治河道采砂工作耗费大量的行政资源、人力、物力。各部门应各负其职,加大监管,担起责任 。4、这次清理群众不理解,认为违法进行到一定程度就合法了,应与合法采砂户约法三章,规定好采砂方数,采砂深度、长度,时间期限,明确监管人,如何监管,超过规定的如何处罚。
㈡帕安胜代表:规划区未设可采处,弄璋应明确开采区,回归点设为保留区,可否进行开采。
㈢赵磊代表:1、第六页第三段里程禁采区和可采区是否重合?2、第九页第一段、第八页、第九页里程重合,湿地公园以外至虎跳峡属可采区还是保留区。3、管理费由哪个部门征收?
㈣郑加勇代表:保留区采砂是否需要水利局审批?
㈤陈以兴代表:盏西工程项目较多,工程用砂量大,是否在关上桥至遮坎桥段多设一个采砂点,水磨河、棚果河等小河流发生水灾,原因是当地群众侵占河道严重。是否增设采砂点,棚果河增加三个采砂点,防止采砂户出现垄断。
㈥赵荣玲代表:禁采区、可采区、留区规划比较合理,规划一经通过,请监管部门做好监管工作。
㈦张承革代表:采砂必须进行环评,完善手续。从环保角度来讲先要保护才能开采,从规划上要考虑防洪固体、河道清淤,要合理规划。敏感点不能采砂:自然保护区、城镇区、桥梁、村寨。
㈧刘璋代表:桥梁、公路、特大桥范围内不能设采砂点,禁采区要把好关,盏西糖厂大桥2000米以外可设采砂点。
㈨杨伟代表:从法律方面1、刑事内容:纲要应改为草案或规划。依法是前提和保障,科学是基础,有序是目的。法律法规:河道采砂原则应为依据,加一条《矿产资源法》。2、实体内容:保留区应单独设置。第八页可采区、禁采区以外保留区就不存在,保留区采砂审批权应交由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
㈩雷有星代表:纲要应改为草案,文件要规范有依据、目的、意义及要达到什么目的。最好提供规划图纸,规划期限建议由5年改为2年。K9+521禁采区、可采区里程重叠,K9在湿地公园上游而不是下游。
(十一)孙钦宗代表:编制单位要到国土局办理灾评,不能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采上来的砂子不能堆放在农田上,开采期间临时建筑物不能占用农田,开采结束要马上拆除。
(十二)刀汉威代表:采砂范围内一个采砂点是否允许两家采砂进行开采?
(十三)方保合代表:河道采砂问题突出,要做好保护,合理开采,科学规划,否则造成资源浪费,并衔接好旅游与开发,规划文本不清晰,存在重叠,要进一步核对。
(十四)旧城镇水管所刀承俊代表:第八页南底河一号闸取不到水,是否将一号闸可采区改为500米后。
四、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㈠听证会评议情况
本次听证会全体听证代表对《盈江县河道采砂规划》的内容基本上是同意、认可的。对本次听证会中各位听证代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已进行了认真梳理,同时认真对所提意见建议进行评议,并结合实际认真修改,让规划更完善、更规范。
㈡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整理汇总、研究,部分予以采纳,现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汇总如下:
1、河砂是重要资源,政府将加强管理和监督,对大盈江采砂进行合理规划、科学管理,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使之造福社会。
2、不能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采上来的砂子不能堆放在农田上,开采期间临时建筑物不能占用农田,开采结束要马上拆除。
3、桥梁、公路、特大桥保护范围内不能设采砂点,禁采区要把好关。
4、从环保角度来讲先要保护才能开采,从规划上要考虑防洪固体、河道清淤,要合理规划。敏感点自然保护区、城镇区、桥梁、村寨不能设采砂点。
5、南底河可采区起点由原来的丙汉大桥下游2千米改为2.5千米,保护南底河一号闸取水口。
盈江县水利局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