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要在抢救模式保护治理洱海“七大行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作者:李段辉 发布时间:2017/5/12 11:17:20 点击率:0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先锋队”的性质告诉我们,共产党员要在建设祖国,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升人居环境等领域要当好先锋,走在前头,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保护治理洱海”的要求,今年,大理州委、州政府启动实施了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即实施洱海流域“两违”整治行动、村镇“两污”治理行动、面源污染减量行动、节水治水生态修复行动、截污治污工程提速行动、流域综合执法监管行动及全民保护洱海行动。作为洱海源头的洱源县,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共产党员要把保护洱海“七大行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的重要载体,自觉在“七大行动”的生动实践中,切实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共产党员要率先领会保护洱海的重大意义。思想是行为的先导,理念是实践的指南,理念引领观念,观念引导行动。只有解决了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才能有效指导我们的实践。作为共产党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刻率先领会“洱源净、洱海清”,“洱海清、大理兴”等理念,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大理时对大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内化于心,变工作压为精神动力,切实增强共产党员在保护洱海的“先进”意识。在工作中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在流域群众中通过宣传、引导、教育,使“保护洱海”、“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理念根植于洱海流域人民群众的心中,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在行动上取得支持,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共产党员要率先担当起洱海保护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关键的是担当。而基层党产党员是我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当前,我们正处在洱海保护治理抢救模式的关键时期,“七大行动”每一项措施,每一项任务的落实,都充满了挑战,工作任务也十分繁重。各级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让我们对洱海的保护治理更加坚定信心。所以,我们全体党员要以“我不上谁上、我不干谁干、我不护谁护”的坚定决心和敢于担当精神,拼搏奋战。
共产党员要率先用实际行动诠释党员先进性。陈云同志说:“一个共产党员,不能只是口头上拥护党的决议就算完事,他的责任在于坚决地执行决议,在实际工作中实现这些决议……在工作中萎靡不振和用雇佣劳动的态度来对付党的工作,是绝对不允许的。”,目前,洱保护治理到了最危急的关头,各级党委政府发出决议决定,就是对党员干部工作的命令,行胜于言,关键是行动,共产党员只有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关键少数”的作用才能有效发挥,所以,我们共产党员要明确工作目标,列出工作责任清单,深入到洱海保护治理的实际工作中,走在田间地头,处在防污治污一线,把具体的工作一项一项的落实,积极作为,把责任扛在肩上,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带动群众,当好保护洱海的忠诚卫士,用实际行动诠释共产党员在“七大行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