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四项措施”抓实村级集体经济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8 11:33:17 点击率:0
鲁甸县“四项措施”抓实村级集体经济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事关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脱贫攻坚工作大计,近年来,鲁甸县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程,时时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中,痛下决心抓出成效。
强化领导抓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时印发了《鲁甸县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明确了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全面抓,分管领导直接管、靠上抓,其他班子成员要分片包村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帮助指导各村选路子、定措施,建立明确的目标责任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把村干部待遇与集体经济发展状况挂钩,严格兑现奖惩,以激发他们发展集体经济的工作热情,促进工作落实。
提升素质抓落实。乡镇党委进一步加对村(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强化基层干部的作风建设,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这篇大文章提供思想保障。工作中基层干部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以致用、以学促干、以干带学,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进一步提高。同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适时开展督促检查,不断强化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树立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
引导帮扶抓落实。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在用地、信贷、用电等方面,各级各部门要予扶持和优惠,激发村“两委”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各乡镇村学习借鉴塘约发展变化的成功做法,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了实际实用实效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项目。各乡镇村要选树了一批说服力强、特色鲜明的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先进典型,引领带动其他村的发展。
齐抓共管抓落实。整合组织、农业、林业、水务、国土、交运、财政、科技、电力、金融等部门和单位力量,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牢固树立“一盘棋”思路,切实增强参与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己任,齐心协力,献计献策,合力助推全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