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民法典巡回宣讲团第六宣讲组到绿春县开展巡回宣讲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10 17:17:16 点击率:0
红河州民法典巡回宣讲团第六宣讲组到绿春县开展巡回宣讲活动
11月3日至5日,红河州民法典巡回宣讲团第六宣讲组到我县开展巡回宣讲活动,我县900余名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宣讲活动。
由州人民检察院第六部主任伍湘辉,红河学院副教授何克昌及州司法鉴定协会会长李雪春组成的宣讲组分别在我县行政中心、大兴镇政府、大兴镇牛洪社区、平河镇政府、平河中学、绿春供电局开展了六场宣讲活动。宣讲活动中,宣讲组依据自身所长,结合我县实际,针对机关、(村)社区、乡镇、企业、学校等不同的受众群体,通过鲜活的事例,引经据典,系统阐述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考虑,详细解读《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继承编等各分编的精神要义、基本制度、亮点及创新,并深入研析《民法典》中有关司法鉴定的相关知识。整个宣讲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语言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感染力,进一步加深了我县广大干部群众对《民法典》的理解,为其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和帮助。
大兴镇牛洪社区妇联主席 李燕:
今天通过伍老师的讲解,我学到了很多婚姻家庭中的法律知识,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当中,我会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民法典。
平河镇平河中学学生 李三成:
通过听本次讲座,让我懂得了更多民法典中关于侵权方面的知识,在以前,我在学校内或者在外面被欺负的话,只懂得忍气吞声,现在我会用法律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绿春供电局员工 秦浪:
通过今天的学习,使我对民法典有了更加到位的理解,今后我将认真学习民法典,学会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次《民法典》巡回宣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有关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利于推动全社会学法懂法、知法用法,提高法治思维和法律防范意识,引导全民积极行使法定权利、理性表达合法诉求、依法保护合法权益,为推动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