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4+x”机制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27 21:36:23 点击率:0
“一审”把好“两关”。实行机关事业单位中层职位空缺使用确认、资格审查制度,明确要求党委(党组)在中层干部调整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调整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审,前移调整审核关口,严把职数关和人选资格条件关。“一册”规范“五步”。编制《泸西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绘制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图,规范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基本步骤供党委(党组)参照执行,进一步规范选任程序。“一备”建立“两档”。实行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制度,建立选拔任用备案档案和文书档案。党委(党组)将任免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及考察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将考察方案、民主推荐、考察材料,重要问题调查情况及结论等材料存入文书档案。“一检”配套“三查”。实行选拔任用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配套“三查”强化监督管理。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和工作实际,适时派员列席党委(党组)会议监督检查;结合干部日常调研,每年对党委(党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作为县委干部人事工作巡察内容,强化全方位、多角度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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