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丽区扎实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三个规范”工作 进一步提升水平
作者: 发布时间:2021/9/15 9:24:31 点击率:0
天津市东丽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坚持把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从最基础环节、最基本工作抓起,针对党员教育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党员档案管理混乱、党内统计系统存在误差等情况,组织开展规范党员档案、规范党内统计系统、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三个规范”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规范党员档案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依托党内统计系统,对在册党员进行全面梳理,逐人核实党员档案材料完整性和程序合规性,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党员档案不在所属党组织的,全部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转接党员档案。党员没有档案的,采取与党员本人谈话了解、与转来关系党组织了解、与发展入党党组织了解等方式,查找党员档案,收集党员信息和历史资料,每名党员形成卷宗,做到入党事实清楚、入党过程明确、党员身份确定。完善制度机制,将所有党员档案纳入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工委)进行管理,并根据党员档案情况建立分类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二是规范党内统计系统。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对照党内统计系统,结合人事档案和规范完成的党员档案,逐人对党员信息进行修改完善。对于原始档案清楚的,依据档案重点对党员基础信息,特别是对入党过程进行核实修改。对无原始档案的,依据现有档案和党员卷宗,集中力量,深入调查核实,了解党员入党信息,并将党员信息表交由本人确认签字,做到链条清晰、情况精确。推动各级党组织每月维护一次党员信息,对于新转入的及时按照规定录入准确信息,对于去世、转出的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信息,确保党内统计系统中的信息与党员个人相关信息、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保持一致。
三是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结合“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在按照党员隶属关系进行排查的同时,由社区网格员采取入户走访、电话了解等方式,对居民中的党员组织关系开展1次拉网式集中排查,及时准确理清党员组织隶属关系。符合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要求的,督促帮助服务党员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对未纳入管理党员,及时督促党员主动联系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回归”组织,接受教育管理监督。特别针对社区中的“党员空挂”、“应转未转”现象,坚决“动真碰硬”,依法依规办事,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坚决杜绝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切实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确保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