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河长以“督”促“清河行动”提档升级
作者: 发布时间:2023/7/3 14:36:29 点击率:0
为进一步提升河湖生态环境质量,抓好河湖保护治理,弥勒市市级河长结合全市美丽河湖建设和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工作以督压责、以督促改、以督提效,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促“清河行动”提档升级。
“督”责任落实,河长尽“知”履“责”。召开全市“河长清河”行动动员部署会,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李健第一时间吹响行动号角,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并逐级夯实责任,要求市级领导和各级“河长”既要挂帅又要亲征,牵头抓总、示范带动,当好巡河治河的表率,市级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既参与清河行动又加强业务指导,各乡镇(街道)、东风农场管委会发挥主力军的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原则,将工作分解到具体河段。
“督”动作落地,河湖化“淤”为“畅”。确定一河一策一档,逐村逐河制定清理方案,明确清理范围、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并制定“三三”工作目标,保障河道清洁、清理、畅通做到“三无”,对督导发现问题“时报时销”,避免遗留堆积。截至目前,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个,销号1个,涉水违建项目5个,销号4个,累计组织开展清河活动32次、参与干部群众近4500人次、出动机械设备320台次、清理河湖库渠125条(个)、清除河道污染物6800吨、整治河道范围内非法种植作物面积200平方米,撤除侵占河道建筑物4100平方米。
“督”整治提升,清河以“标”治“本”。将“河长清河”行动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纵深推进“美丽县城”“美丽村庄”等工作联合推进,针对责任河湖存在的非法围垦、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和非法取水、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取土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完善河湖管理维护、清洁保洁、巡河护河制度13个。通过微信、微博等公共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倾倒垃圾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强化流域岸线植绿,维护河道生态功能,确保“清河行动”长效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