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2022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获国家林草局通报表彰
作者: 发布时间:2023/8/1 15:51:19 点击率:0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2022年林长制激励结果的通报》,对全国23个申报县市予以通报表彰,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在列。
弥勒市作为云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首批试点县之一,先行先试,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做出实效,2021、2022年连续两年获得省林业和草原局的支持,同意弥勒市申报全国林长制激励县荣誉,弥勒市两度得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通报表彰。
自从林长制工作在云南省试点以来,弥勒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就一直走在全省前列,最先制定印发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分级设立市、乡、村三级林长。采取“网格化管理、智慧化监督、常态化推进、系统化提质、标准化考核”的有力措施,以《林长任务清单管理》等5项工作机制和《弥勒市林长制林长巡林制度(试行)》等7项配套制度为抓手,全面压实各级林长巡林、护林、管林的责任,全面提升各级林长领导力和执行力,对全市341万亩林地、32万亩草原实现了数字化、网格化管理。此外,建立了“林长+督察长+警长”协作联动机制,全面构建起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全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多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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