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0日上午,弥勒市首轮法治副村长聘任仪式在市人民法院举行,会上为20名“法治副村长”代表颁发聘书。
云南省高院行政庭四级高级法官助理、省第七专项普法工作队第一组组长陈璐,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孔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兴武,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永彬,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聘任仪式。
在聘任仪式上,参会领导为20名“法治副村长”代表颁发聘书,并开展业务培训。
选派优秀的法治工作者担任“法治副村长”是弥勒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乡村振兴、积极探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有力实践。随着云南省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的持续深入,弥勒市率先推进“法治副村长”工作,通过动员推荐优秀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法治副村长”,将专业的法律知识、理念和方法带到乡村,为乡村治理注入法治力量。
下一步,弥勒市将持续推进“法治副村长”工作,突出示范引领,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弥勒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