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三措并举扎实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5/9/24 21:34:32 点击率:0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屏边县三措并举,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
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自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通知下发以来,屏边县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及时会同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召开会议对我县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成立了以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监督工作的副部长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和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干部监督科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提供相关信息,为我县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上交,集中保管。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下发文件,要求全县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自己保管的因私出国(境)证件交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有效期内和过期的,若出现因私出国(境)证件遗失的,需本人作出情况说明,详细讲清事由,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干部监督科备案。对于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隐瞒不报,甚至拒不将所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组织部集中保管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目前,共保管因私出国(境)证件160余本。
信息互通,全面核查。在专项治理中,注重县委组织部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的沟通联系,在各单位自查上报的基础上,会同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展开逐人核实,发现漏报情况时,及时通知当事人及时上报。在人员核实准确的前提上对照省委组织部提出的10项核查问题开展逐证核对,组织部重点核查是否有违规办理、违规持有、瞒报漏报、未按规定审批等情况,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重点核查是否有弄虚作假、伪造、买卖伪造出国(境)证件等情况,通过全面细致核查,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覆盖、信息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