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国家司法救助为贫困户送温暖~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11 17:55:57 点击率:10
近日,石屏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到牛街镇邑黑吉村委会罗白城村,向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受伤的村民及死者家属送去冬日温暖。
2019年11月12日,何某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驾驶小型面包车,载本村白某某、龙某某等十一人从红河县方向往石屏县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马鞍山村委会毛木树新村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致使所驾车辆由道路右侧驶出有效路面,侧翻于路面外草木丛中,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七人轻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何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2020年9月21日被石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石屏检察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检察官通过审查、走访,了解到此次事故中的被告人和受害人共11户家庭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因事故导致受害人劳动能力受限,生产生活受到影响,家庭生活困难,该院主动把受害人及死者家属纳入国家司法救助对象。因需要救助的人较多而资金有限,为整合救助资金,石屏检察院联合石屏县人民法院开展救助。
为避免被救助人路途的奔走,两院的工作人员来到罗白城村,对11户家庭发放了救助金,共计发放5万元,解决了他们家庭中的燃眉之急。被救助人收到救助金后,纷纷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
国家司法救助,是让受害人从受害阴影中走出来的良好方法,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也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下一步,石屏检察院将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和救济力度,做到“应救尽救”,用心用力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彰显法律保护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