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1 16:23:59 点击率:10
2021年春节将至,为了保障全县各族人民新春佳节食品安全,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食品安全预警通告,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防范家庭食品安全风险
(一)选购食品时,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材,注意观察食材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现象;不要购买不新鲜的水果、蔬菜和水产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不要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及超期变质的食品。
(二)购买熟食卤味、儿童食品、酒水饮料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店产品;购买需冷藏或冷冻保存的食材后,应及时放入冰箱,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室温下。
(三)家庭自酿泡酒严禁进入市场对外出售。购买白酒时,要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查验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
(四)加工食品要烧熟煮透,尤其是有食用冰冻野生菌习惯的家庭,在加工烹饪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不要凉拌生吃,不要混炒,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
(五)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再次食用前一定要确认食物未变质,彻底加热后再食用。不同的食材在保存或加工时应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避免交叉污染,提倡使用公筷公勺。
(六)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不是食品,不能当作普通食品、普通药膳食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邀约他人煮食草乌等毒性中药材须承担法律连带责任。
(七)注意保存好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便于消费维权。
二、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一)就餐前要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建议选择量化分级等级高,食品安全条件较好、设施齐全、干净卫生、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就餐。“明厨亮灶”是指餐厅通过隔断矮墙、透明玻璃幕墙、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方式,将餐饮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公开展现给消费者,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就餐时要注意分辨食物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要吃颜色、味道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
(三)注重饮食均衡,合理搭配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种食物;注意饮食清淡,少吃油炸、烧烤食物;不要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起胃肠功能失调或其他疾病。
(四)不生吃淡水鱼,因为淡水鱼易感染肝吸虫等寄生虫,消费者如若生吃了含有肝吸虫囊蚴的鱼肉,则容易患肝吸虫病。当生食海水鱼时,应确保鱼肉新鲜,肠胃功能较弱的消费者应谨慎食用。
三、强化疫情期间防范工作
疫情期间,严格按照省、州、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从严落实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措施,切实防范新冠病毒传播风险。
(一)谨慎购买、处理、食用和携带进口冷链食品。确实需要购买时,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并注意查验有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出库证明和我省“云智溯”二维码的,才能购买。接触、处理时要佩戴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储存时要使用独立容器,厨具餐具要生熟分开、及时清洗,冷链食品食用前应煮熟煮透。
(二)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常通风,勤洗手,常消毒,少聚集,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倡导“红事延办、白事简办”,尽量减少集体聚餐,提倡分餐制,不组织、不参加“杀猪饭”等聚集性活动。若确需举办集体聚餐,一定要压缩请客人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严格实行申报备案管理制度、承诺制度、规范留样制度。举办者和承办者对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应主动履行报告义务。厨师等加工制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规范操作流程,加工制作过程应符合卫生要求,烧熟煮透,生熟分开,远离污染源。严禁提供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严禁提供野生菌、发芽土豆、四季豆、进口冷链食品等高风险食品,不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提供家庭自酿白酒和无资质的散装白酒。
四、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制度建设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设施设备维护管理,认真履行索票索证义务,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餐饮加工制作关、餐饮具清洗消毒关、环境卫生控制关,保证提供的餐食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或无小作坊备案登记的酒水不得使用,严格杜绝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进入聚餐场所。严禁家庭自酿白酒对外销售。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相关规定,不得经营野生动物菜肴。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有关要求,严禁以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菜肴。
使用醇基燃料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进行明显标识,指定专人加强管理,严禁同白酒混合存放,严防误将醇基燃料当散装白酒饮用。
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要立即到附近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以保存,以备检验;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投诉,以便得到及时调查处理;在治疗急救病人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查处食物中毒事件。
特此通告
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