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法、检、公、司”宣讲团开展《“三个规定”进机关》宣讲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21/7/6 14:54:32 点击率:0
为进一步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不断提升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度和支持度,进一步领会吃准“三个规定”的适用范围、行为准则、处罚措施。6月7日至17日期间,石屏县组织“法、检、公、司”16个宣讲团开展“三个规定”进机关宣讲活动。
宣讲会上,宣讲团人员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定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进行了集中宣讲。 “三个规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隔离带”,是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红线”和“底线”。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要求,做到抓“常”抓“严”,时刻把“三个规定”铭记于心,实践于行,自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真正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支持司法办案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权威、捍卫司法公正。 为进一步深化“三个规定”的执行落实,培养领导干部遵守规定的自觉性,各宣讲团在每一个单位进行宣讲后,均组织参加活动的干部职工公开承诺,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据统计,本次宣讲团共对58家单位1900余名干部职工进行“三个规定”宣讲,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1900余份,进一步激发了领导干部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践行“三个规定”营造了更加浓厚的氛围,形成了执行“三个规定”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