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表彰“十佳政法干警”
作者: 发布时间:2016/3/31 17:33:17 点击率:0
在2月26日召开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我市对2013年至2015年度表现突出的“十佳政法干警”进行表彰,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扎实工作,执法为民,自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努力建设过硬政法队伍,为实现“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2013年至2015年,全市广大政法干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和昆明市政法系统开展的“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平安安宁、法治安宁和过硬队伍建设,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先进,推动我市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陈勇等10名同志“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受表彰的“十佳政法干警”分别是:
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陈勇。在他的带领下,法警大队2015年全年完成值庭任务480余次,押解被告人910余人次,全年实现无安全事故的总目标。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柏林。在18年的审判工作中,共审结民事、行政、环保刑事等各类案件800多件,所审结的案件无矛盾激化、无上访、无申诉、无超审限、无一错案,多次被评为昆明市法院系统及安宁市人民法院办案能手、先进法官。
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蒋蕾。2009年12月工作以来,先后主办刑事案件400余件,无一错案;创立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个性化办案机制”等制度。被中共安宁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党员、并荣获安宁市“维权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卢红梅。从检21年以来,先后制订了《安宁市预防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安宁市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等多项制度。其主讲的“职务犯罪预防讲座”成为我市点播率最高、最受欢迎的课程之一。2013—2014年连续两年在昆明市预防业务考核中名列第一。2014年,当选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素能比武的优胜标兵。
市公安局石江派出所副所长唐强。2013年至今,他带领民警共破获刑事案件68起,查处治安案件270起,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6起,救助学生52人。2014年3月25日,他在依法制止一起交通违法案件中,不幸被犯罪嫌疑人砍成重伤。2015年被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二等功,被授予滇中产业新区五一劳动奖章。
市公安局禄脿派出所民警保家寿。他创新工作,提出并践行“一个社区民警,一个派出所”的工作理念,2010年、2015年两度荣获市级公安机关“优秀社区民警”称号,记个人三等功两次。2014年度获得昆明市公安局和安宁市公安局组织的警务实战技能比武射击两个个人第一名,被安宁市公安局记个人嘉奖一次。
市公安局连然派出所副所长丁金辉。2013年至今,他带领刑侦中队侦破刑事案件6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0余人,逮捕(移诉)170余人,侦破了一批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诈骗等重大恶性案件。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杨德林。自情报中心及图侦工作室组建以来,共完成19期研判指令,抓获35人,完成18期图侦指令及16条图侦线索。工作以来先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三次、个人嘉奖三次、优秀公务员五次、三等功一次。
市司法局金方司法所副所长孙存峰。2013年以来,协助街道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18件,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07人,对矫正人员一一建档,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33人,完成非诉援助案件32件,法律咨询165人次,代理诉讼案件2个。
市消防大队排长刘敏。2014年6月到安宁市公安消防大队安宁中队任中队排长以来,带领官兵共接处警150起,抢救被困人员75人,抢救财产价值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