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市场监管局5个措施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开展
作者:杨弼维 发布时间:2019/2/25 16:03:46 点击率:0
根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市场监管局结合业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一、提升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
局党委及时向全局了传达市委市政府、市综治办、市扫黑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局党委把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总体规划,多次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专题研究会议,强调每一位干部职工必须清醒认识到扫黑除恶的政治意义,切实做到全方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局党委统帅,各部门参与的工作架构。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维稳预警工作机制,认真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制度以及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基本要求,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壮大扫黑除恶声势
由内而外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从提升全局干部政治意识和政治站位入手,从提升人民群众参与意识和主动检举积极性入手,把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向每一个角落延伸。一是在我局工作人员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将扫黑除恶专题纳入全局干部学法用法的内容,预防国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二是在宣传工作上加大投入力度。发挥安宁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作用,开展“法律三进”活动,结合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商会调解工作等补齐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普法短板,强化“谁用工谁普法”,在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力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印制各类宣传标语、海报、宣传册在各个市场、商场张贴、发放。
三、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加强线索摸排
立足自身职能职责,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两节”“两会”等重点工作入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旅游市场(购物场所、餐饮、旅行社等)专项整治、打击假冒伪劣、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标侵权)专项行动、消费商品抽检(食品安全领域抽检)行动、非法集资(金融领域失信)专项整治、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贩运毒品制毒物品活动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做好矿业类企业的市场准入和已有企业清理筛查,摸排登记的涉矿企业。
四、以农贸市场提升整治为重点,保障市场经营环境安全
围绕“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目标,对辖区商贸集市、商品交易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行为和治安乱象开展集中、滚动排查。把扫黑除恶和平安市场创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维护市场健康安全运行。创建了一批组织管理健全、市场安全达标、经营行为规范、消费维权有力、群众满意放心的“平安市场”、“诚信市场”。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扫黑除恶举报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在各农贸市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督促市场开办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能部门的要求,严格落实市场治安、值守、巡查等各项安全保卫措施,预防和制止危害市场治安秩序的行为发生。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支持、配合和服从所在地街道党工委及其综治维稳机构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
五、常态化监管,把扫黑除恶工作和打传打私有机结合
切实履行市打传办、打私办的职能职责,一直有序开展打传、打私工作。严厉打击整治传销违法行为,惩处了一批传销分子,捣毁了一批传销网络,有效遏制了我区传销违法行为的蔓延趋势,呈现出举报传销线索明显比往年大幅减少的势头。为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的安全稳定做出贡献。按照国家“国门利剑2018”专项行动要求,开展打击柴油(检查辖区内的全部24个加油站)、洋垃圾、粮食等农产品、涉税商品等走私案件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大对各类货物集散地、仓储、冷库、中转场站的管控力度,一旦发现非法、无合法来源涉嫌走私的货物将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