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兴明用地的公示(手机报5.28)
作者: 发布时间:2019/5/28 13:31:55 点击率:0
普兴明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该地块位于安宁市八街街道办事处庆丰路,于1997年4月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安国用(籍)字第(96)1238号,面积为113.3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经初步审查,同意按原用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面积实测为113.33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土地出让金按303元/平方米核收。现将该上述宗地的出让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5天(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6月10日)。
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安宁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反映。
安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宗地号:530181003001GB00020
联系人:安宁市国土资源局
电话:6878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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