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市党员干部疫情防控“九个严禁”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0/2/9 13:19:14 点击率:0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规矩,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安宁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干部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特制定“九个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服从组织统一安排和调度,杜绝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杜绝推诿扯皮、脱节断档。
二、严禁擅自发布消息,传播、散布谣言,误导群众,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不得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媒介将内部工作信息外泄。
三、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不实、作风不实,杜绝擅离职守、临阵退缩、脱岗离岗,包保工作人员不积极与街道、社区(村委会)协调配合,拈轻怕重、挑肥拣瘦、敷衍塞责等情形,严查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
四、严禁排查不仔细、管控粗线条,严格执行“不漏排一户、不漏报一人”原则,强化网格化排查和管控,确保无死角、全覆盖、无遗漏。
五、严禁不及时报告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有旅居史和密切接触史,严格遵守执行居家隔离、自行隔离相关规定要求。
六、严禁迟报、瞒报、漏报、错报疫情,遇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七、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浪费疫情防控款物,特别是严格防疫物资和资金的发放、领用登记程序,确保物资资金来源可溯、用途可查。
八、严禁脱离群众、漠视群众利益,及时研究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疫情相关诉求,积极服务确诊病例和医学观察对象,协助落实各项措施。
九、严禁组织参与聚会聚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教育引导亲朋好友及身边人减少外出活动,坚决做到不串门、不聚集。
疫情防控期间,市纪委市监委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上述“九个严禁”的,将坚决查处、严肃问责。
中共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