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督导检查组深入呈贡检查 指导疫情防控期间安置帮教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0/3/5 15:29:53 点击率:0
2020年3月4日,云南省司法厅督导检查组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储勇副处长率领下一行3人,莅临呈贡专门检查指导疫情防控期间的安置帮教工作。昆明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刘茜处长陪同检查,呈贡区司法局局长杨旭艳率领分管副局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前往两个迎检点司法所主持接受上级业务机关的检查和指导。
省厅检查组先后分别深入龙城、洛龙两个司法所进行实地督查、检查和指导。区司法局全面汇报了在疫情防控期间呈贡区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等情况,主要负责安置帮教业务工作的科室及接受检查的两个司法所对检查组询问的重点工作事项一一作了汇报、填报了《调研明细表》,还具体介绍了有关我局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个案细节、工作情怀和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呈贡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关于应对疫情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要求,及时制定应对工作方案,有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安置帮教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在册在呈安置帮教对象近400人,无涉疫情流入、无人员感染。在2020年1月31日至今的疫情防控期间,未接收到由省外监狱刑满释放的人员;只接收了省内安宁监狱刑满释放人员1人;矫正期满,转为安置帮教对象2人;未收到监狱提前寄送的即将释放人员通知书。我局的主要做法:
一是迅速研究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在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议,于1月29日制定下发了《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了疫情领导小组作为全局疫情应对的统一领导机构,将安置帮教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全区司法行政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全面开展排查,精准把控底数。先后出动200余人次,对全区安置帮教对象人数核对摸底排查、梳理查寻出行轨迹,实行静态摸排和动态管控。重点排查疫区返呈人员,是否有从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湖北省沙洋汉津监狱、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山东省任城监狱、浙江省十里丰监狱五所监狱及湖北省其他监狱释放或即将刑满释放的人员。围绕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目标,各司法所对现有安置帮教对象采取入户走访、电话询问、微信提醒和告知等方式方法强化排查,掌握行踪、严防失控,确保没有因漏查、漏报刑满释放人员而导致疫情蔓延的情况发生。
三是做好法治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工作。各司法所向安置帮教对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问题知识和遵纪守法的告知与提醒,引导安置帮教对象科学理性应对疫情,提高辨别网络信息真假,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身体不适的情况,及时就诊。
我局还向督察组汇报了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做好现有安置帮教对象的法治再教育和重点人员的安全稳控工作;二是继续保持动态跟踪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和行动轨迹,确保不漏管、不失控;三是严格执行“必接必送”措施;四是切实落实好“三假”、“三无”等人员的对接和“双列管”、“双头包”制度;五是培育社会组织,提升第三方力量的参与程度,提高安置帮教的专业化水平。
督导检查组对我局上述安置帮教业务工作开展的工作举措、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重点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要求:一要做好安置帮教人员的法治再教育和稳控工作,杜绝违法违规进京和出行到其他疫区而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事件发生;二要主动同相关监狱对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的摸排与衔接工作,有效落实“必接必送”等相关要求和工作措施;三是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将疫区来的刑满释放人员统一纳入隔离观察、临时性安置,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检查结束时,杨局长向省、市厅(局)督导检查组亲临我局指导工作表示了衷心感谢!并明确提出要按照此次检查组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汇报,进一步加强各项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措施,坚决按照上级的文件精神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