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民政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2.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优先考虑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3.年龄18-35周岁的男性,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5.热心民政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了解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具有一定的社会救助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吸毒人员、有不良嗜好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3500元/月(包含工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险和劳务派遣服务费。若劳务派遣人员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经有关部门同意,可以不再重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发放给被派遣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招聘流程:①报名登记—②资格审查—③面试—④体检—⑤签订合同;(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26 日10:00起至2021年1月28日15:00止,每天报名时段: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二)报名方式:到县民政局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富民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毕业证(学历证)、身份证、户口册(或常住富民县内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按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到富民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劳务派遣机构对选聘的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机构派遣到县民政局管理使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须在选岗结束、办理聘用手续前进行解除,未解除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取得以下证书的,在总成绩基础上给予加分,相关证书于面试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具有专业社会工作资格证书初级加2分,中级加3分,高级加5分;(二)取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一级加1分,二级加2分,三级以上加3分。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加2分(同时具备两项以上条件的按高分加分)。招聘工作由县民政局、县纪委监委驻县科工信局纪检组监督,劳务派遣机构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立即解除承接合同,并报有关部门进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报考人员报名后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