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入章程,助力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22/6/1 18:18:20 点击率:0
禄劝县委教育工委高度重视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推动党的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合,通过抓好思想政治与德育工作,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有效发挥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作用,引导民办学校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着力推动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高度重视,认真细致研读文件
禄劝县委教育工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章程修订和核准(备案)工作作为学习宣传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政治任务,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相贯通,同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相结合,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教育法律法规精神相统一。及时将中央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进一步做好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民办学校章程工作的通知》转发到全县民办学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学校负责人对文件进行了集中解读、研讨,各校按照《重点任务》要求,加强民办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校有机统一,把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章程,在章程中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参与决策机制和党务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
二、加强指导监督,规范章程修订程序
禄劝县委教育工委通过选派12名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章程修订、核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指导,明确要求各民办学校抓紧推进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形成章程修订稿,并事先公告,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完成修订工作,并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以学校名义报县教育体育局。县教体局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在民办学校审批、年度检查、教育督导时,对章程中有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内容严格把关,并适时开展检查,对民办学校履行章程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并按照管理权限完成民办学校章程核准和备案工作。
三、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规定内容
各民办学校将章程修订和核准(备案)工作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认识到位、落实到位。在章程修订中,既严格对照相关要求,将《民办学校章程党建内容要点》所列内容,全部增补进学校章程,明确学校办学方向、党组织设置、党员教育培训等,不断加强学校政治思想建设,推动党组织参与学校的决策与监督。同时又注重保持办学特色,充分发挥章程指导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科学发展的作用,坚持规范性和特色化的有机统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党建与教育教育工作深度融合,坚决防止“两张皮”,深化党建帮带双向共促,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办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