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攻坚成果 做好创建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8 20:35:04 点击率:0
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如何擘画云南未来发展蓝图,云南4800万各族人民翘首以盼。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云南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清晰展望到二〇三五年的远景目标。《建议》明确提出,向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全面迈进。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深入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提高干部自身各项能力和水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全力以赴推进建设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要做好党建工作,始终以党建为引领,强化组织领导。我们要注重组织领导,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规范化,适应时代发展切实配强领导班子,不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激励担当作为,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切实推进云南各项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要持续实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增强各族群众的文化自信。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传承是民族历史的见证和写照,我们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各族人民不断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感、归属感和自信心,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活动,以人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创新活动种类和样式,铿锵迈向美好新未来。
新时代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任务更艰巨,我们要清醒认识并牢牢抓住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全力推进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早日建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代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