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清正廉洁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18 21:20:19 点击率:0
组织处理是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扎实做好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思想上强化纪律约束,让党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印刻在我们的心间,让纪律约束成为我们的行为自觉。
广大党员干部要忠实履行职责,努力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忠诚之心,人之大德。”在平时工作中,我们要始终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要把党中央各项决策要求和精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工作,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任务,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过硬的作风,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使命。
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清正廉洁,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乘风破浪正当时,不负韶华共奋进。在面对金钱与权力考验时,我们要始终管好自己的手脚,以战斗的精神和姿态,敢于“亮剑”,敢于唱黑脸、当包公,以高标准严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始终保持清廉的政治本色,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努力使自己成为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好党员、好干部,为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杨昌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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