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厚爱应把握好“力度”与“温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1/4/30 21:22:51 点击率:0
作者:蒋云涛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以深层次制度化形式对党员干部提出了全面要求,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有力保障。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管好干部。组织处理是教育、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规定》对组织处理的概念和方式进行了明确,对适用对象、适用情形,职责分工和程序,受处理干部的后续管理和重新使用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是一部非常实用的“操作指南”。如何让“指南”的生命力得以彰显,各级党组织的贯彻执行尤为重要。
抓落实,严要求,筑牢刚性“防火墙”。心有所畏方能行有所止。《规定》鲜明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着眼解决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执行《规定》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涉及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的“四不”干部,依据具体情形,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措施,以制度刚性促使广大干部知敬畏、守纪律、讲规矩。
注重“度”的把握,力求执行“有温度”。当前,少数有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或干部,对组织处理存在“误读”,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监督虚化、泛化、简单化等情形。这不仅难以起到督促激励的作用,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助长了“多做多错、不做不错”的不良风气。《规定》明确指出,对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为主,对符合“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可以不予或者免予组织处理,并对重新调查核实、及时予以纠正等作出界定,这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精准科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执行《规定》要兼顾力度与温度的平衡,在“管”的基础上管好、在“严”的基础上厚爱,把握好执行力度与温度之间的平衡,更好地激发干部队伍的干事活力、担当作为。
做好“常”的文章,确保监督“韧性足”。提升新时代干部监督工作质效重在日常、贵在有恒。《规定》的最终目的在于对干部监督进行“长效刺激”,督促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这就要求在执行过程中不能搞“一阵风”或“先紧后松”,要在“常”字上做文章,做好组织处理与日常监督的“结合文章”,以及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的“衔接文章”。让监督“长牙”、规定“带电”成为一种氛围、一种习惯,不断增强其刚性与韧性,保“时效”更要成“常态”,“管一时”更要“利长远”,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作者单位:昆明市五华区科学技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