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
作者: 发布时间:2021/7/19 16:05:16 点击率:0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顺应新的时代要求,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使人民民主更加广泛、充分。
全过程的民主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过程。“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就是要求从制度上和实际运行上保证民主要体现到从选举到决策、管理、监督的全过程,实现全链条化,防止出现只重视选举过程而不重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过程的问题。
基层群众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不断探索创新基层群众自治的实现途径。在党的领导下,基层群众自治深入开展,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保障人民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形成广泛、真实、生动的基层民主实践,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比如,村(居)民议事会、小区业主协商会、民主评议会、网络对话协商等多种协商形式不断发展,在解决修桥铺路、公共卫生、社区环境、邻里纠纷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不仅保证和支持了人民当家作主,而且切实将民智民力转化为治理效能,让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全过程民主”重要理念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积极探索“全过程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和路径,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交出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的合格答卷。(翟煜磊)